- 代理商數量限定原則:ZS 品牌系列產品代理商各國或中國大陸各省設代理商一名。在該區域設置代理商後, 若有客戶直接與本公司聯繫業務,本公司將轉介給負責該區域的代理商後續服務。各區域代理商的由本公司行銷部統籌管理。
- 公平原則:本公司對代理商採取公平、開放的競爭原則,本公司年終考核各地代理商銷售與服務績效決定是否續任,不合格者將取消代理商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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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經營原則:各國(省)代理商只負責區域內業務開拓,避免越區開拓業務的情況發生。
- 代理商的權利義務在代理合約期限內有效。
- 代理商在簽約後半年內沒有銷售業績、沒有遵守本公司規定的市場銷售原則或做出惡意競爭、惡性竄貨以及降價傾銷以爭奪客戶等現象時,本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。
- 若經多次客戶投訢,代理商所提供銷售前、銷售中與銷售後的服務品質不佳時,本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。
- 代理商沒有達成年度最低銷售量目標時,本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降級或取消代理權。
- 代理商應當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市場銷售管理制度與規定,若違返本公司相關規定者,將視情況給予降級或取消代理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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